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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工程系统竣工后的验收步骤
发布:tzlzjd 浏览:6040次

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

一、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

1、消火栓系统、喷淋系统(公共部分)安装合格;

2、消火栓系统首层、中间层、顶层喷水试验,喷淋系统喷水试验合格;

3、弱电安装完成,弱电和强切电源箱接线完成;

4、室内强、弱电联动调试:电气和消火栓系统、喷淋系统 报警阀、水流指示器联动;电气和电梯联动;电气和各种防火卷帘联动;电气和正压风机、防排烟风机、诱导风机联动;感温、感烟联动;喷头破坏试验完成和所有各系统联动检测合格;

5、防火门安装完成,资料齐全,有身份证;

6、电梯安装合格,有五方通话系统、停电平层装置、火灾迫降装置;

7、保温材料达到A极;并经节能专项验收合格,资料齐全;

8、室内外消防指示牌齐全;

9、消防控制室远程监控完成;

10、施工资料齐全,整体消防系统运行正常满足使用要求;

11、室外设施(管网环状闭合、双水源,道路宽度、回车点 合格、消防水池、水箱满足要求)达到消防设计和规范要求;

12、有甲方组织报有专业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对实体进行检测,检测合格后检测报告和工程资料报送当地消防部门审查验收。

二、 验收程序

1、 甲方项目部提出消防竣工验收申请书;

2、 上报施工验收资料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;

3、 甲方组织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单位、消防部门对项目消防工程进行验收;

4、 经验收对不合格项有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至合格;

5、 经消防部门复验合格后,由市消防部门下发项目验收合格意见书、消防验收合格证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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